喀什塑胶跑道施工合同

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份关于喀什塑胶跑道施工合同的内容。该合同是由喀什市某体育场馆与一家建筑公司签订的,旨在规范双方在塑胶跑道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。 一、合同的基本情况 合同的双方为甲方喀什市某体育场馆和乙方某建筑公司,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。合同涉及的工程为喀什市某体育场馆的塑胶跑道施工,工期为60天。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,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。 二、合同的主要内容 1. 工程内容 合同明确了工程的具体内容,包括塑胶跑道的施工范围、工程量及质量要求等。双方约定,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,对场馆内的400米标准塑胶跑道进行施工。合同规定,跑道的厚度应为13mm,颜色为红色,符合国家相关标准。 2. 工程价款 合同规定,工程价款为人民币500万元,其中包括人工、材料、机械设备、运输、管理等费用。双方约定,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工程完工报告,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。 3. 工期和违约金 合同规定,工期为60天。如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班加点完成工程,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。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,工程延期1天,违约金为工程价款的0.1%。 4. 竣工验收和保修期 合同规定,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工程完工报告,并由甲方进行验收。如验收合格,则合同履行完毕。如验收不合格,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,直至验收合格为止。合同规定,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,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。 5. 合同的解除和争议解决 合同规定,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合同约定的原因,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,双方应协商解决。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,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。合同规定,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 三、合同的意义和价值 该合同的签订,旨在规范双方在塑胶跑道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,明确了工程内容、工程价款、工期和违约金、竣工验收和保修期等方面的内容。合同的签订,不仅有助于保障甲方的权益,也有助于乙方规范施工行为,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率。同时,该合同也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,可以为其他类似工程的合同签订提供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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